地方国资控股中小财险公司治理的探索与实践 | 保险家论道
清华金融评论·2025-09-09 18:17

文章核心观点 - 地方国资控股中小财险公司普遍面临公司治理结构性问题,包括监管交叉、权责不清、党委参与治理不畅、市场化不足等,超过60%的26家地方国资财险公司存在"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问题[2] - 国任保险通过厘清监管边界、划分治理主体权限、明确党委参与机制、推进市场化改革等实践,构建了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治理体系,为行业提供参考[8][19] 地方国有中小财险公司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 国资监管与行业监管存在目标差异:国资监管侧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战略布局,行业监管侧重市场秩序、被保险人权益和偿付能力安全,导致政策实施重点不同[3] - 监管逻辑冲突具体表现为:国资监管强调大股东"控股要控权",而行业监管要求大股东不得越界,统一监管制度适用于各行业企业,加重险企沟通与遵从负担[4] - 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模糊:控股股东对经营决策和人事任免有绝对话语权,其他股东参与意愿低,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职责仅满足《公司法》基本要求,行政干预过多[5] - 党委参与治理失衡:因权责边界未厘清,党委会变相成为经营决策主体,形成"以党代企"倾向,背离市场化原则[6] - 经营班子市场化不足:成员多由上级直接任命,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缓慢,考核指标不明确、薪酬差距小,抑制积极性[7] 国任保险的探索与实践 - 厘清监管边界:将行业监管与国资监管分为两条并行线,以公司章程承载行业监管要求,删除国资监管内容并另设报批事项清单,如修订章程解决2亿元以上对外投资决策效率问题[9][10][11] - 划分治理主体权限:以章程为核心梳理法定职责,放大董事会权限并细化金额标准,通过授权机制动态管理管理层决策权,例如董事会每年对管理层授权并更新清单[12][13][14] - 明确党委参与机制: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如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制定"三重一大"决策权责清单和治理运作指引,规范决策流程[15][16] - 推进市场化改革:经营班子完成两轮整体市场化选聘(2021年、2025年),400余名干部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考核激励约束,20多名管理人员因考核未达标退出[18] 实践成效与行业意义 - 国任保险股权结构为国有股占比76%(大股东深投控股41%),社会资本占24%,治理改革支撑了公司快速健康发展[8][19] - 通过系统化治理体系创新,为行业提供了平衡监管要求与市场发展、优化治理结构、激发企业活力的可行路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