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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12 09:14

电池消费税政策 - 电池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税率为4%[2] - 政策全国适用且无企业规模限制 但需符合技术标准[2] - 享受免征政策需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需具备CMA认证及相应电池检测资质[2] 电池免税适用范围 - 免税政策仅适用于新电池 不包括未经实质性加工的二手电池[2] - 回收电池经拆解、重组、再制造等工艺处理后形成符合标准的新产品可申请免税 但需满足两项条件:重新检测认证(需省级以上CMA认证机构报告)和技术标准要求(需属于七类免税电池)[2] - 含铅、汞等有害物质或属于应税品类(如铅蓄电池)仍按4%税率征税[2] 企业所得税免征项目 -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9][14] -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0][14] - 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2][14] 企业所得税减征项目 - 花卉、茶、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所得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7][22] - 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