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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何免征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12 09:14

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 企业股东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属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1] - 免税政策适用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上市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的投资收益[2] 收入确认时点 - 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4] - 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作为股息红利收入 且不得增加长期投资计税基础[4] 纳税申报流程 - 季度预缴时在A200000申报表第7行次增行 选择"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4] - 年度汇算清缴需填报A100000主表和A107011优惠明细表 反映投资收益免税情况[4] - 申报表更正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同一属期年度申报表电子更正次数限制为3次[12] 征管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征纳互动"人工服务 当电子更正次数用尽后可远程办理申报更正[12] - 通过"一户式查询"模块可查看已更正的申报记录 但无法直接更正时可寻求线上协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