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涉案者父母被判赔220万

事件概述 - 海底捞火锅店发生顾客向火锅小便事件 涉案人员为两名17岁男性[1] - 上海黄浦警方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1] - 餐饮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院一审判决赔偿总额220万元[1] 法律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涉案人员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登报道歉[1] - 判决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1] - 判决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 总计220万元[1] - 明确赔偿支付顺序:优先从涉案人员个人财产支付 不足部分由父母赔偿[1] 企业维权行动 - 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诉讼[1] - 诉讼涉及名誉权纠纷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类案由[1] - 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经济赔偿和商誉恢复双重救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