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最新发布!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券商中国·2025-09-15 23:13
为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9月15日发布《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 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分别从投资端、融资端和支付便利三个方面提出9条改革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指出, 《通知》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通知》提出将取消外商直接投资(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这意味着境外投 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此前,部分省市试点FDI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并运行良好。本次《通知》将试点扩大至全国,明确取消FDI企业境 内再投资登记。此后,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 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 《通知》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即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 润,可以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为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通知》将部分省市试点的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