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16 09: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自有房产用于医疗服务,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免征房土两税优惠政策?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 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 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 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 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 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因此,您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纳税。 我们是一家今年刚开业的民营骨科医院,自有部分未使用房产出租给一家医疗美容机构,请问这部分房产还能享受3年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吗? 答: 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房产,无论是营利性医疗机构还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需要缴纳 房土两税 ,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我公司是一家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在要将名下的房产转让,后续如何终止房土两税申报缴纳操作?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