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质疑西贝利用税收套利有理吗
经济观察报·2025-09-16 20:53
核心观点 - 预制菜在餐饮服务中的税务处理取决于是否经过加工 若餐厅对预制菜进行加工则适用6%税率 否则适用13%税率[3] 税率适用争议 - 税收套利指将高税率产品混入低税率服务申报 餐饮服务与销售商品分别适用6%和13%税率[3] - 税务处理关键取决于预制菜是否经过餐厅加工 加工后消费属餐饮服务适用6%税率 未经加工直接销售则属销售商品适用13%税率[3] - 外卖食品若经餐饮企业生产加工 与堂食同样适用6%增值税率 但外购未加工货物需按兼营规定计算税率[4] 政策依据 - 2016年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若参与生产加工 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4] - 2019年公告规定现场制作食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4] 税率设定背景 - 餐饮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率6%较原营业税5%表面提高1个百分点 但因仅对增值部分征税且允许抵扣进项 实际税负可能降低[4] - 餐饮业人力成本占比高无法抵扣进项 农产品采购按9%计算进项 但租金设备等大额支出抵扣有限 6%税率符合行业成本结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