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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明指引、绘蓝图,电力市场迈入新阶段
国家能源局·2025-09-17 10:28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展 - 今年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关键之年,跨电网经营区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区内省间互济交易机制已初步建立并运转良好 [2] - 省级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中长期市场带曲线连续运营将在年内实现“全覆盖”,辅助服务市场与容量补偿机制持续完善 [2] - 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全面入市等新形势将对电力市场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2] 电力中长期市场定位与优化 - 文件夯实电力中长期市场“压舱石”定位,推动其更好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3] - 在长周期方面,允许新能源、核电和用户签订多年期协议,并结合外部变化动态调整中长期比例限制,以形成引导长期投资的价格信号,稳定市场预期 [3] - 在短周期方面,加快推动中长期交易分时段组织与D-2连续开市,引导经营主体根据短时系统供需变化灵活调整交易行为,同时推动煤电中长期限价向现货市场限价贴近,实现市场协同 [3] 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完善 - 文件完善现货市场运营机制,健全体现调节价值的竞价方式,考虑新能源电价改革政策影响,区分是否开展日前交易地区的运营方式 [4] - 对于开展日前交易的地区,以发用两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的量价信息出清和结算,通过日前价格信号激励用户参与系统调节 [4] - 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支持“电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市场 [4] 辅助服务市场深化建设 - 文件持续丰富爬坡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扩大储能、可调节负荷等新型主体参与范围,合理分摊辅助服务成本,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5] - 推动调频、备用市场与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通过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实现市场价格真实反映电能成本及平衡调节成本,引导新能源合理承担自身平衡责任 [5] 容量补偿与市场机制设计 - 文件提出建立发电机组可靠容量评估机制,通过综合考虑机组类型、出力特性、厂用电率等因素,对各类电源的容量系数进行差异化评估,实现对调节资源的精准“定价” [6] - 支持各地探索容量电价市场化形成方式,建立适应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情况的容量市场,服务煤电机组等灵活性资源定位转型,保障国家中长期能源安全 [6] 电力零售市场规范与透明化 - 文件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对零售市场机制建设提出新要求,在交易前建立零售套餐价格事前估算机制,降低用户试错成本 [7][8] - 在交易中鼓励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签订分时套餐,促进批发市场价格信号有效传导,引导用户合理规划用能时间 [8] - 在交易后要求市场运营机构定期发布市场均价信息,鼓励提供信息推送、供用电账单分析等服务,以破除信息壁垒、提升市场透明度 [8] 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完善 - 文件从市场力监测管控和电力市场干预两大核心方面提出举措,要求结合机组报价一致性、发售一体报价关联性等多维度建立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市场力评估监测 [9] - 在电力市场干预方面,要求明确市场干预与处置的启动条件、实施主体和处置流程,做好全流程闭环管控,让市场干预工作有章可循 [9] 下一步工作计划 -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导下,扎实推动建设指引要求落地实施,在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市场建设运营水平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