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能否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18 09:1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 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1年第41号)文件规定: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 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 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 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 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 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 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 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 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a T ITEL HEAD E = 初 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