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政府投资基金的“返投”条件与企业的“迁址落户”要求深度绑定,导致企业和创投基金陷入两难困境 [1][3][5] - 企业迁址面临运营成本增加、异地管理难度大、核心资源流失等挑战,而拒绝迁址则可能错失关键投资 [1][5][7][8] - 当前“返投”政策的实效有限,业内建议地方政府调整考核导向,从追求短期招商数量转向关注长期高质量发展指标 [11][12][13] 政府投资基金“返投”机制现状 - 政府投资基金已成为一级市场主要的资金来源,其出资子基金时普遍附带“返投”条件 [1][3] - “返投”要求创投机构按政府出资金额的一定比例投资到当地,核心目标是推动企业迁址以助力当地产业培育和税收创造 [3] - 地方引导基金的返投类型可分为三类: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生产/销售中心、以及迁移核心业务或总部,其中第三类是许多地方政府的真正目标 [4] 企业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 企业陷入两难:迁址会显著提高综合运营成本并打乱长期发展规划,不迁址则可能错失维持现金流的关键投资 [1][5] - 具备核心技术且营收规模突破亿元的企业在谈判中拥有更强议价权,但仍普遍对异地运作的管理难度表示顾虑 [7] - 硬科技企业迁址面临研发与生产环节脱节的风险,研发人员需频繁对接工厂,远距离协作影响工作衔接 [7] - 企业迁址可能导致稳定团队流失,并打破现有产业链布局,例如纯钧新材料公司明确表示总部不会搬迁,因深圳的科创环境、人才和产业聚集度更优 [8][9] - 部分曾获得地方政府补贴的企业若因返投搬迁,可能被要求返还补贴甚至面临账户冻结风险 [8] 创投基金的困境 - 创投基金夹在地方政府出资需求与企业抵触情绪之间,发达地区引导基金难获取,欠发达地区的返投任务则难以完成 [5] - 投资条款演变为隐形硬性要求:只有企业同意迁址,创投基金才能进行投资,这限制了基金的投资灵活性 [5] “返投”政策的实效与问题 - 多数子基金虽能勉强完成返投KPI,但落地企业资质参差不齐,部分为空壳公司,未给地方带来实质效益 [11] - 地方招商存在明显的KPI导向问题,过度关注“引进企业数量”等短期指标,忽视了企业长期的税收与GDP贡献 [11] - 返投政策可能引发地方间的无序竞争,造成财政资源浪费,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向相悖 [12] 行业建议与改革方向 - 业内建议从评价企业落户的实效倒推返投指标设定,核心应围绕地方政府的真实诉求(如产值、税收、产业、就业)进行 [12] - 考核导向应从“GDP、招商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指标”,例如科研人员数量、研发投入占比、产业生态完善度等 [13] - 最优解是围绕产业价值开展招商引资和设立基金,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自然吸引企业,而非依赖返投强制落地 [12][13]
“缺钱,但真的不想搬总部了”!地方投资基金“返投”考核亟待优化调整
证券时报·2025-09-18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