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16)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19 16: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村民 A 老李,你这个养殖场扩建得可真大!这规模,一看就是下了大本钱的。 是啊,我想扩大养殖规模,新建了5座养殖圈舍呢!可是我听说好像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正为这事儿犯愁呢! 村民 B 前几天税务干部来咱们村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你是不是没去听啊?咱这种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用缴 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村民 A 这可真是大好事啊!快给我详细讲讲政策内容!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政策的具体规定吧。 XIANGSHOUZHUTI 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 YOUHUINEIRONG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XIANGSHOUTIAOJIAN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ZHENGCEYIJU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 2.《国家税务局关于 检发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一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