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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持续健全电力市场体系 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国家能源局·2025-09-19 14:15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旨在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目标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2] 新能源入市与现货市场机制优化 - 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在2024年已达到52.3%,政策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3] - 为支撑新能源全量入市,优化现货市场出清机制以形成反映供需关系和调节成本的分时价格信号,并完善以负荷预测和新能源功率预测为基础的可靠性机组组合环节,确保系统安全 [3] - 推动发电侧和用电侧“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以优化负荷侧资源配置 [4] 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完善 - 全国大多数省份中长期市场交易已常态化开市,交易频次和周期趋近运行日 [5] - 加快推动D-2连续开市与中长期交易分时段组织等精细化安排,以更好衔接现货市场并适配新能源出力特性 [5] - 支持新能源和核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协议,并建立中长期签约比例动态调整机制 [5] - 完善煤电中长期交易限价,使其逐步与现货市场限价范围贴近,减少套利空间,推动市场向价格信号引导转型 [6] 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健全 - 探索增加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品种,通过市场机制发现服务价值,引导资源针对性投入 [8] - 推动调频市场与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将调频成本纳入整体优化,实现“电能量+辅助服务”协同决策以降低成本 [8] - 扩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鼓励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以聚合方式参与,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 [9] 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立 - 提出建立发电机组可靠容量评估机制,科学评估各类型机组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系数,客观反映其对系统容量充裕度的贡献 [11] - 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面向各类电源的容量补偿机制,合理确定单位可靠容量补偿标准并动态调整,帮助机组回收固定成本 [11]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条件成熟时建设容量市场,引导社会资本向所需容量资源倾斜 [11] 零售市场规范与发展 - 2021至2024年期间,零售市场交易电量年均增长率约达到14.9% [12] - 举措包括搭建零售线上交易平台并建立零售套餐价格事前估算机制,以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竞争 [12] - 要求定期发布批发和零售市场均价等信息以提升透明度,并鼓励灵活配置分时零售套餐,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 [12] - 鼓励创新引入绿电零售套餐等新品种,为用户消费绿色电力提供多样化方式 [12] 市场规范化建设与闭环管理 - 从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提升市场运营能力、强化市场监管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13] - 通过建立市场力监测与管控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加强业务流程标准化等措施,实施“监测-评估-干预-反馈”的闭环管理,以预防市场力滥用和减少价格扭曲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