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税费通” | 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19)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24 16:21
医疗机构耕地占用税政策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2][4] - 免税范围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专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5] - 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仍需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5] 农业产品增值税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但茶叶等经过精制加工的产品需按规定税率征税[15][17] - 外购农业产品再进行销售,或对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即使仍属于农业产品范围,也不享受免税政策,需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17] - 精制茶经过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不得按照自产农业产品免税规定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