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消费的概念并确定了总体要求[1][2] - 文件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丰富供给、培育主体、优化支撑、营造环境四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以激发社会经济活力[3][4][10]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5][11]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以提升诊疗效率[7][11] -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等领域精品创作[12] -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以拓展专业领域消费渠道[8][13]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技术研发,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6][15] -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15]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数字化载体,推动全球数字创新成果首发首秀[16] -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智慧物流建设,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8][16] - 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加快银行卡清算机构与国际支付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8][17] -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8][18][1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鼓励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20] -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外企业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20]
刚刚,利好来了!
中国基金报·2025-09-24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