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在数字经济新领域快速发展,催生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11][12] 健全企业源头发现与培育机制 - 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12]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 [2][12] 强化数据要素保障与开发利用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3][13]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13] - 鼓励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上下游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13] 优化算力资源供给与支撑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4][14]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新型算力基础设施 [14]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14] 提升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 [5][14]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机制 [6][15]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其更快开拓市场 [15] 加强应用场景开放与国际市场拓展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开放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场景 [16]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的培育 [7][16] - 加大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资源技术对接,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集中展示创新成果 [8][17] - 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出海,带动数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17] 优化投融资环境与上市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9][18] -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9][18]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9][18] 营造审慎包容的创新监管环境 - 结合行业特点稳慎探索“沙盒监管”模式,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0][19]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多头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以减少对企业干扰 [10][19] - 支持地方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现惠企政策自动适配、免申即享 [19] 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调整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0][19]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 [19]
刚刚!发改委,来利好!
中国基金报·2025-09-26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