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环保税预填功能上线 -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即将上线环保税预填功能 重点针对施工扬尘申报提供智能预填服务[2] - 施工扬尘智能预填功能仅适用于按期申报的纳税人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暂不适用[2] 施工扬尘环保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通过企业业务方式登录新电子税务局 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完成登录[3] - 进入系统后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和"税费申报及缴纳"菜单 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4] - 在财产和行为税申报页面需要新增环境保护税税种 并点击税源采集进入明细表填写页面[5][6] - 纳税人需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页面填写排污许可证和排放口信息 在污染物信息模块新增抽样测算计算方法[7][8] - 建筑扬尘申报选择抽样测算计算方法 该类型不涉及产排污系数计算 无需填写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8] - 完成税源采集后进入申报计算界面 在抽样测算计算模块可下载施工扬尘自动计算表格[9][10] - 系统提供施工扬尘辅助计算功能 需填写工程类型 建筑面积 施工日期等建设工程信息[11] - 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扬尘控制措施情况选择一次扬尘污染控制是否达标 并选择二次扬尘控制具体措施[11] -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自动计算污染当量数 确认无误后可提交完成申报[12][13]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要求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执行备案管理[22] - 总机构必须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备案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 包括名称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等[24] - 分支机构需备案总机构 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 内容变更需在30日内向税务机关备案[26] - 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 总机构需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备案注销情况[26]
环保税预填功能即将上线!施工扬尘智能预填操作流程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28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