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平等11人死刑,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财联社·2025-09-29 16:57
案件判决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1] 犯罪集团组织与活动 - 以明学昌、明国安、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发展依托家族武装力量,在缅甸果敢地区设立多个园区 [2] - 犯罪集团伙同多名"金主"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100余亿元 [2] - 犯罪集团在武装庇护下杀害、伤害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并在转移藏匿人员过程中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 案件审理与罪名 - 法院认定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 [2]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2] 案件旁听情况 - 案件宣判有160余人旁听,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