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从业者转嫁税负
证券时报·2025-09-29 14:34
税收征管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2] - 国家税务总局将严查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变相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2] - 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费[2] 从业人员税收优惠与负担减轻 - 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3] - 对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以减轻负担[2]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3]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2]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3] - 新规旨在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