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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在即!平台上各类“小哥”,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券商中国·2025-09-30 07:28

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1][2] - 规定明确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则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 [2]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发布公告,对平台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3] 对平台从业人员的影响 - 新规实施不会对从事外卖、快递等活动的“小哥”和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及税负产生影响,他们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 [2] - 采用累计预扣法后,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可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再按3%至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3] - 与原有按次预缴方法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4] - 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增值税及平台义务 - 平台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5]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也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费 [5]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