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树科技,一审胜诉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9-30 19:56

专利诉讼判决结果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6日判决宇树科技不构成专利侵权,驳回原告露韦美全部诉讼请求[1] - 法院认定露韦美未提供产品实物作为比对依据,且被诉产品技术方案不具备涉案专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4] 诉讼背景与市场影响 - 该专利诉讼于2025年8月26日开庭,因发生在宇树科技IPO前被业内视为"专利狙击"[3] - 原告露韦美基于2016年申请的"一种电子狗"发明专利提起诉讼,该专利已获授权[3][4] - 露韦美实控人周建军称不知晓宇树科技上市计划,对市场猜测不予评论[3] 专利侵权判定法律依据 - 专利律师指出中国专利侵权采用"全面覆盖原则",被告产品若缺少原告专利任一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4] - 本案因缺少部分技术特征而败诉属常见情况,目前无证据表明属于恶意诉讼[4] 公司基本情况 - 宇树科技成立于2016年,为人形机器人领域头部创业企业,创始人王兴兴以研发四足机器狗起家[5]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签署上市辅导协议,由中信证券担任辅导机构,正处于上市关键阶段[5] - 原告露韦美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55万元,主营日用百货销售等业务,由周建军与徐燕持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