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04 12: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享受主体 收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0年5月25日起,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农田水利建设税费优惠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片图 享受条件 纳税人收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7号)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来源 河北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业务概述 纳税信用复核 是指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 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复核,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