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范围 - 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出口特定稀土物项实施许可管制,包括含有原产于中国稀土成分且价值占比达到0.1%及以上的境外制造物项、使用中国稀土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物项、以及原产于中国的物项本身 [2][3] - 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钐钴、钕铁硼、铈磁体)、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实施出口管制 [8][9] - 技术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技术资料 [9][10] 管制实施时间 - 针对含有中国稀土成分的境外制造物项以及使用中国技术的境外生产物项的管制措施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6] - 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物项本身的管制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6] - 对稀土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审批原则 - 向境外军事用户、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3] - 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恐怖主义目的、军事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4] - 用于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及相关设备材料,或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将逐案审批 [5] 豁免与报告要求 - 用于紧急医疗、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申请无需许可证件,但需在出口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商务部报告 [5] 合规义务 - 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需通过中国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提交申请文件,文件以中文为准 [5] - 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管制物项时需填报最终目的国或地区,并向境外进口商出具《合规告知书》 [6]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电商平台和金融等服务 [11]
稀土大消息!刚刚宣布
中国基金报·2025-10-09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