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税收优惠 - 2024年1月1日起,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以"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5] - 2017年1月1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6]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使用优惠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水塘、水库取用水不缴纳水资源税[8][9]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等社会公益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10][11] - 农民、家庭农场等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13][1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支持 -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3][34] -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指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水电站[35] - 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7][38] -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征收耕地占用税[39][40]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1][42] 农民住宅建设税收减免 -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48] -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48] - 农村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符合条件群体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51] - 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5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 - 2027年12月31日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55][57]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60][62]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生产、办公用房产免征房产税[63]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生产、办公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4] - 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66]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相关产权转移书据和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69]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83][87] -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88][90]
云图说税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08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