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0-09 17:3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涉及稀土生产加工设备及原辅料的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1] 稀土生产加工设备管制清单 - 对离心萃取设备、日处理浸出液量≥5000 m³的离子型稀土矿智能连续除杂沉淀设备实施出口管制 [1] - 对尺寸范围Φ1.8×20 mΦ4.6×80 m、反应温度≤850 ℃的稀土用焙烧窑实施出口管制 [1] - 对混合室体积0.514.2m³的萃取槽、离子吸附设备、反应罐容积1050 m³的沉淀结晶反应罐及其特定零部件实施出口管制 [1] - 对反应温度320650 ℃、零部件为耐腐蚀材料的稀土用电阻炉实施出口管制 [1] - 对稀土金属电解相关设备(如电解整流设备、加料设备、虹吸出炉系统、尾气处理设备)及满足特定技术参数(如电流范围600030000 A)的稀土电解槽实施出口管制 [1] - 对真空感应还原炉、真空碳管炉(加热温度01700 ℃、真空度≥1×10-3Pa、熔炼量10~300 kg)实施出口管制 [1][2] - 对具备自动等径控制长晶功能的提拉法稀土晶体生长炉(最高加热温度≥2300 ℃)和具备多温区加热功能的坩埚下降法稀土晶体生长炉(最高加热温度≥1400 ℃)实施出口管制 [2] - 对稀土永磁真空感应铸片炉、氢碎炉(包括连续式、旋转式、防爆连续式)及其特定零部件(如阀门、氢气汇流排)实施出口管制 [2] - 对粒度≤5μm、粉末总收率≥99%、系统内部氧含量≤80ppm的稀土永磁用气流磨,以及磁感应强度≥1.5T的含充磁场成型压机实施出口管制 [2] - 对稀土永磁用自动热压设备、冷等静压压力机、冷却时间≤20 min且温度均匀性在±3 ℃以内的真空烧结炉实施出口管制 [2][3] - 对稀土磁材加工设备(如多线切割机、激光切割设备、各种磨床)和晶界扩散设备(如磁控溅射镀膜设备、真空扩散炉、丝网印刷装置)实施出口管制 [5] - 对用于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的尺寸≥Φ19×21 m的立窑实施出口管制 [5] 稀土原辅料相关物项管制清单 - 对氟碳铈矿、独居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等稀土矿实施出口管制 [5] - 对含有羟肟酸类或磷酸酯类捕收剂的稀土矿浮选药剂实施出口管制 [5] - 对P507、P204、环烷酸、N235、C272等用于稀土生产的萃取剂实施出口管制 [4][5] 出口管制实施要求 - 出口经营者需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 [4] - 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出编码,参数接近但不属于管制物项的也需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 [4][5][6] - 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