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务部、海关总署连发4则公告
证券时报·2025-10-09 18:12

超硬材料出口管制 - 对特定规格的人造金刚石微粉(平均粒径≤50 μm)和人造金刚石单晶(平均粒径>50 μm且≤500 μm)实施出口管制,但用于装饰、首饰的培育钻石除外[6] - 对高性能人造金刚石线锯(线径≤45 μm、所含金刚石平均粒径≤8 μm、破断拉力≤16 N)和高性能人造金刚石砂轮(金刚石齿硬度≤30 HRB、所含金刚石平均粒径≤5 μm、最高工作速度≥40 m/s)实施出口管制[6] - 对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设备及其相关工艺技术实施出口管制[6] 稀土设备与原辅料出口管制 - 对涵盖离心萃取设备、智能连续除杂沉淀设备(日处理浸出液量≥5000 m³)、特定规格的焙烧窑(尺寸范围Φ1.8×20 m~Φ4.6×80 m,反应温度≤850 ℃)等在内的14类稀土生产加工设备实施出口管制[7][8][9][10] - 对包括萃取槽、离子吸附设备、沉淀结晶反应罐及其关键零部件(如搅拌器、搅拌桨、特定功率电机)在内的稀土分离提纯设备实施出口管制[7][8] - 对稀土金属电解相关设备(如电解整流设备、电解槽、加料设备、尾气处理设备)以及真空感应还原炉、真空碳管炉等冶炼设备实施出口管制[8] - 对稀土晶体生长炉(如提拉法、坩埚下降法)、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全流程设备(包括真空感应铸片炉、氢碎炉、气流磨、成型压机、烧结炉、晶界扩散设备等)实施出口管制[9][10] - 对稀土矿(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以及稀土生产用的浮选药剂(含羟肟酸类或磷酸酯类捕收剂)和关键萃取剂(如P507、P204、环烷酸等)实施出口管制[11][12][13] 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 - 对金属钬、含钬的合金(如钬铜合金、镁钬合金、钬铁合金)、靶材、永磁材料、晶体材料等钬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17][18] - 对金属铒、含铒的合金、靶材、晶体材料、光纤材料等铒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19] - 对金属铥、含铥的靶材、晶体材料、发光材料等铥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19] - 对金属铕、含铕的合金、靶材、发光材料(如荧光粉)、晶体材料等铕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19][20] - 对金属镱、含镱的靶材、晶体材料、光纤材料、热屏蔽涂层材料等镱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21][22][23][24][25][26][27] 锂电池与负极材料出口管制 - 对重量能量密度≥300 Wh/kg的高性能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实施出口管制[34] - 对锂电池制造关键设备,包括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35] - 对高性能正极材料实施管制,包括压实密度≥2.5 g/cm³且克容量≥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以及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如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铝氢氧化物)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37][38][41] - 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实施出口管制[41] - 对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的关键设备(如大型造粒釜、各类石墨化炉、包覆改性设备)及相关工艺技术(如造粒工艺、连续石墨化技术、液相包覆技术)实施出口管制[41] 政策实施与背景 - 上述所有出口管制措施均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4][15][33][39] - 出口经营者需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时对商品真实性负责,明确标注物项属性[3][14][32][38] - 中国政府表示此次管制针对具有明显军民两用属性的物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措施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