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券商中国·2025-10-10 15:48
政策背景与核心观点 - 中方措施是对美国301调查反制措施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宣布 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船舶 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1][2] - 中方认为美方做法违背国际贸易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 具有单边主义 保护主义和歧视性 损害中国海运业利益并扰乱全球供应链[1][2] - 为维护中国海运企业合法权益和国际海运市场秩序 中方依法决定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涉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1][2] 收费实施范围与标准 - 收费对象包括五类涉美船舶 美国企业 组织或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船舶 美国实体运营的船舶 美国实体持股25%及以上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在美国建造的船舶[1] - 收费按航次计收 采用分阶段递增标准 2025年10月14日起为每净吨400元人民币 2026年4月17日起增至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2027年4月17日起增至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2028年4月17日起增至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1] - 船舶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 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费用 同一船舶一年内收费不超过5个航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