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 - 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2024年第10号公告[4] - 2026年1月1日(含)起,新申请车型技术要求按新公告执行,符合条件的列入新《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4] - 新《目录》自第八十二批开始,公告后第六十五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同时废止[4] - 原《目录》中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新《目录》,不符合的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4] - 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的车辆,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4] 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调整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此前要求为不低于43公里[5][16]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与GB 19578—2024限值相比:整备质量2510kg以下车型应小于70%,2510kg及以上车型应小于75%[16]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GB 36980.1—2025限值相比:整备质量2510kg以下车型应小于140%,2510kg及以上车型应小于145%[17] 节能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更新 - 对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6] - 节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根据整备质量和座椅排数划分,例如整备质量低于1090kg的两排及以下座椅车辆限值为5.06 L/100km[9] - 节能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根据测试质量和燃料类型划分,基于WLTC工况[10] - 节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根据最大设计总质量划分,基于CHTC工况,对于汽油车其限值是表中相应限值乘以1.3[13] 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 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18] -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不高于0.18 Wh/km·kg[19] -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35 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高于3C[19] - 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高于40%[19]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 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20] - 纯电动货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25 Wh/kg,部分N1类车型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的,能量密度应不低于95 Wh/kg[20] - 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不高于0.29 Wh/km·kg,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8 kWh[20] - 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燃料消耗量不高于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20] 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要求 -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21] - 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电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2.5 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 W/kg[24] - 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22]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此次调整提升了新能源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引入了更新的国家标准[5] - 政策调整与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中要求一致[5] - 相关调整是为适应新能源汽车续航快速提升、发动机增程技术提升,确保政策与技术发展同步[5] - 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淘汰落后产品,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5]
三部门,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10-10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