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洗钱法立法背景与意义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3] - 新《反洗钱法》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修订出台的第一部金融领域法律,标志着中国反洗钱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 [3] 反洗钱定义与适用范围 -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6] - 适用范围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 [6] 反洗钱工作基本原则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8] - 反洗钱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相适应,保障正常金融服务和资金流转顺利进行,维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 [9] 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 [10][11] - 中国人民银行职责包括组织协调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规定、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等 [12] - 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规定,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中落实反洗钱审查要求 [13] - 有关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制定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其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 [14]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牵头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相应人员,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 [17] - 金融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洗钱风险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根据需要建立相应信息系统,通过审计等监督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17] - 金融机构负责人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负责 [17] 客户尽职调查与交易记录保存 - 客户尽职调查包括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了解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和交易的目的,涉及较高洗钱风险的还应当了解相关资金来源和用途 [19] -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洗钱风险,发现交易与客户身份、风险状况不符的应当进一步核实 [19] -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或进行交易,不得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客户开立账户 [21] - 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23] 洗钱风险管理措施 - 金融机构对存在洗钱高风险情形的可以采取限制交易方式、金额或频次,限制业务类型,拒绝办理业务,终止业务关系等风险管理措施 [24] - 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应当平衡管理洗钱风险与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不得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保障基本金融服务 [24]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 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客户单笔交易或一定期限内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报告 [27] - 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执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并不断优化监测标准,有效识别、分析可疑交易活动,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27] 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 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贵金属宝石交易商等 [30] - 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参照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相关规定,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洗钱风险状况履行反洗钱义务 [30][31] 单位和个人配合义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31] -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准确完整填报身份信息,如实提供交易和资金相关资料 [31][32] -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机关要求对联合国安理会制裁人员等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包括立即停止提供服务或资金、限制资产转移等 [33] 信息安全与保密要求 - 对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反洗钱调查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35]
反洗钱宣传月 | 全民反洗钱 护航新生活(一)
中泰证券资管·2025-10-1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