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修订 - 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9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实行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 [23] -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增加附报事项项目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23] - 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并修改表单名称和数据项 [27] 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新计算方法 - 将汇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 企业先对截止到本季度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 再由总 分机构分别抵减其已分摊预缴税款 并计算本季度应补退所得税 [4] - 新计算方法通过全量分摊方式对全年分摊税款重新计算 若前期预缴环节未准确计算分摊税款或当季发生分支机构注销情形 新方法将重新计算全年分摊税款 [10] - 案例显示A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利润额4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万元 第二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7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75万元 第三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13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25万元 第四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12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00万元 [5][6] 分支机构税款分摊案例详情 - 第一季度预缴时B C D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分别为10% 40% 50% 第二季度发现分配比例计算有误 C D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应为30% 60% [4][8] - 第三季度D分支机构注销 不再参与分配 已缴纳税款不再重新分配 B C分支机构按照20% 80%的分配比例计算 [9] - 第二季度采用新方法计算后C分支机构应补税额比原方法少5万元 D分支机构应补税额比原方法多5万元 [10]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 收入信息 [24] - 2025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 代办申报 [25]
一文了解:《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1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