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行为的监测与处置 [1] - “阴阳价格”行为指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涉嫌价格欺诈并违反医保服务协议 [1] - 通知旨在通过强化监测、核查和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药店,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购药权益 [2][4] 问题识别与风险防范 - 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高度关注定点药店“阴阳价格”问题线索,充分认识其侵害参保人员权益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不良影响 [2] - 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将“阴阳价格”行为纳入重点监控事项,并组织药店开展自查自纠 [2] - 主动筛查重点品种问题线索,以药品结算金额排名靠前或价格差异大的药品为重点,通过医保数据筛查和舆情梳理形成线索 [3] - 鼓励社会监督,按照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向医保部门提供“阴阳价格”问题线索 [3] 核查处置措施 - 加强数据筛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进销存数据、自费购买记录等对价格数据异常或有群众反映的药店进行重点核查 [4] - 重点排查因结算方式不同而实行歧视性价格,或仅向非参保人员以返利、折扣等变相降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4] - 强化协议管理,明确要求药店不得对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价格,不得以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价格售药 [4] - 对违规药店视情节采取约谈、暂停医保结算、追回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等措施 [4] - 将涉及药品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定点药店纳入飞行检查范围 [4] 常态化监测治理机制 - 持续用好药品比价小程序,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数据提供价格比较和位置导航服务,方便群众“货比三家”以引导诚信定价 [6] - 推进量价比较指数应用,将年度监测值作为价格预警线,对未达要求的药店进行约谈提醒,拒不调整的予以暂停结算直至解除协议 [6] - 定期开展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监测交易金额靠前且价格差异大的品种,核查销售价格高于本省众数价及不公平定价行为 [6] - 引导药店规范数据上传,对医保结算数据上传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按协议处理并定期通报 [6] - 提醒参保人员关注价格信息,在药店醒目处张贴标识,要求核对明码标价并禁止歧视性定价 [6]
国家医保局:严肃核查处置定点药店“阴阳价格”问题
券商中国·2025-10-11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