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被物流公司弄丢了,赔偿金怎么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2 09:1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别着急,我们通过几个典型的常见问题, 厘清物流公司赔偿款的税务申报逻辑。 1.我公司和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物流运输 合同,但是物流公司因保管不当,导致货 品丢失 。 物 流 公 司 就 此 对 我 公 司 进 行 赔 偿,但要求我公司就这笔赔偿金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我公司需要开具吗? 不属于。价外费用中的"赔偿 金"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 赔偿金。但物流公司支付的赔偿 金不是发生应税行为时支付的价 外费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 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 这笔赔偿金不属于应税范围 , 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虽然您公司收到了物流公司支付的损失赔偿 金,但实际上您公司未向物流公司销售商品 或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 取得的赔偿金不需要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 , 收 款 方 应 当 向 付 款 方 开 具 发 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 收款方开具发票。 2.这笔赔偿金是属于"价外费用"吗?可 以据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