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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2 13:20

政策调整概述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2] - 此次调整旨在适应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并与新发布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衔接 [2] - 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新申请车型需满足新要求 [3] 技术标准更新 - 更新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2] - 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 [2] - 除特定调整项外,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2] 新老政策衔接与目录管理 - 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申请的车型,可继续按原技术要求执行 [3] -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申请车型需符合新要求,并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 - 新目录自第八十二批开始,原第六十五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同时废止 [3] - 原目录中符合新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新目录,不符合的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 [3] - 新目录公告前,已列入第四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的车辆,无论是否转让,均可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