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龙头股,收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 因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子公司为关联方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代发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累计金额894.85万元 [1] - 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违反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占用款项已全部归还 [1] - 监管措施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该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并将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 [1] 二级市场表现 - 公告当日公司股价涨停 成交额超过214亿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