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凌晨发布!
券商中国·2025-10-14 07:38
政策核心内容 - 交通运输部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落实对美船舶收费公告要求,维护中国航运业发展利益 [2] - 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将视情动态调整 [1][5] 收费适用范围 - 收费对象包括美国企业、组织或个人拥有所有权、运营权或直接/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船舶 [2] - 悬挂美国国旗或在美国建造的船舶也需缴纳费用 [2] - 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及经认定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1][2] 收费标准与周期 - 收费标准分阶段递增:2025年10月14日起每净吨400元人民币,2026年4月17日起每净吨640元人民币,2027年4月17日起每净吨880元人民币,2028年4月17日起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4] - 同一船舶每年收费不超过5个航次,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为每年4月17日 [4] - 船舶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仅在首个挂靠港缴费 [4] 缴费与监管要求 - 船方或其代理人需在船舶预计抵港7日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信息并缴费 [4] -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核实船舶信息,对瞒报漏报行为责成补报 [5] - 未缴清费用的船舶不得办理进出口岸手续,已离港船舶下次挂靠前需补齐欠款 [5] 实施与管理 - 船舶特别港务费由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收取管理 [4] -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