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4 16:11
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 - 对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 - 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按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3] - 享受优惠的房产需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区域,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服务区域不享受优惠 [5]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 对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7] - 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按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7] - 享受优惠的土地需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区域,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服务区域不享受优惠 [8] 农产品范围界定 - 政策涵盖的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等 [5][8] - 省级财税部门可确定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纳入优惠范围 [5][8] 企业招录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享受税收优惠 [16] - 优惠方式为按实际招用人数在3年内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17] - 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若属于脱贫人口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税收政策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