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5 15:55

企业所得税优惠 - 对以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特定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纤维板、生物天然气、电力、有机肥等产品的纳税人,其相关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2] - 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且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 增值税优惠 - 对销售自产的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 - 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从销售方取得合规发票或凭证、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产品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等 [5][6][8] - 若纳税人应当取得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则对应部分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需按公式计算剔除 [5] - 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内,若因违反环保法规受处罚(除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等)或因违反税收法规被处罚等情形,则不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4]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4] - 小规模纳税人需根据销售额情况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如月销售额≤10万元时,未开具专票的销售额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等栏次 [14][16] - 月销售额>10万元时,减按1%征收的销售额需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并填写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