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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外卖应对无堂食商家加专属标识
券商中国·2025-10-16 20:55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1] - 规定聚焦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针对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 [1] -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要求,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1] 平台责任与管理制度 - 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与各主体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做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抽查和监测工作 [4] - 平台提供者需明确信息公示要求,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确保网店招牌名称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4] - 平台需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4]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求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4] - 规定明确"一证一店"经营模式,禁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