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首批6家机构抢先布局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启动 - 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迎来标志性进展,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1] - 首批6家试点机构已完成备案,包括4家发行机构和2家销售机构,标志着业务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 - 试点业务依据今年7月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开展,该细则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 [6] 首批试点机构构成 - 首批试点机构名单于2025年10月15日由海南证监局披露 [2][3] - 4家发行机构为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和鹏安基金,负责设计和管理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跨境资管产品 [2][3] - 2家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承担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工作 [2][3] - 4家发行机构的注册地均在海南省海口市,凸显本地金融机构在自贸港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3] 试点业务制度框架与规模 - 试点业务初期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7] -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多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涵盖R1至R4风险等级 [7] - 境外投资者购买试点资管产品需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并遵守相关账户管理和资金划转规定 [7] - 发行机构可发行同时面向境内外投资者或仅面向境外投资者的产品,但募集资金应投向境内市场 [7] 试点业务的意义与机构准备 - 该试点是继QFII、沪港通、债券通等之后,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又一重要路径 [7] - 试点机构正集中精力进行产品设计和认证,并积极联合销售机构为服务境外投资者做准备 [6] - 试点为财富管理机构带来国际化经营新机遇,有助于整合境内外资源并寻求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