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中国基金报·2025-10-17 12:44
离岛免税商品品类调整 - 新增宠物用品和可随身携带的乐器两类免税商品 [2] - 将“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产品 [2] - 将“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 [2] - 在“平板电脑”类中增加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 [2] - 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共47类 [3] 国内商品销售税收政策 - 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国内商品丝巾、服装服饰、鞋帽、咖啡、陶瓷制品、茶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3] - 对已销售的国内商品,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3] 离岛免税购物资格调整 - 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 [4] - 允许“离岛且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指年满18周岁并已购买从海南离境机票、船票的国内外旅客 [4] - 离岛且离境旅客购买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 [4] 岛内居民购物政策 - 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该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 [5] - 岛内居民指年满18周岁,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或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5] 政策执行时间 -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