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17 17: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增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2类商品。将"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将"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 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在"平板电脑"类中增加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 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共47类,具体品类、购买数量、备注要求见附件,并按此执行。 二、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国内商品丝巾(附件序号8,下同)、服装服饰(序号12)、鞋帽(序号13)、咖啡(序号23)、陶瓷制 品(序号30)、茶(序号40),进入离岛免税店按离岛免税政策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已销售的国内商品,上述经营主体可向海 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具体监管和退税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三、 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