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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10-18 11:33

政策背景与意义 - 因用户侧原因导致的电网故障停电事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涉网安全管理向用户侧延伸具有紧迫性[3] - 《通知》是全国首次专门针对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工作出台的系统性政策文件,标志着管理方式从零散化、个性化向系统化、规范化转变[3] - 该政策旨在构建"责任清晰、管控有力、运行规范、监管到位"的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体系,对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3] 管理范围与责任划分 - 首次明确由省级电力管理部门组织电网企业按年度形成"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电力用户清单"[3] - 将局部地区负荷占比高、电能质量敏感、重要行业、源荷混合、负荷聚合类、高风险越级跳闸等用户纳入重点管理[3] - 明确电力用户为责任主体,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负责专业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形成"用户自律、电网指导、政府监管"的立体式责任体系[4] 源头管控措施 - 要求电网企业通过签订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严格开展接入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审查[5] - 将用户侧涉网安全风险作为并网验收重点内容,督促用户规范开展涉网设备选型、严格全过程质量管控、提升设备载流安全裕度、及时更换改造老旧设备[5] - 特别强调要指导用户按标准规范合理配置涉网继电保护和低压脱扣装置,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高敏感设备的电压暂降抗扰能力[5] - 推动梳理相关行业涉电标准与电力行业标准之间的差异,并推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相互协同的技术标准体系[6] 运行管理要求 - 要求相关电力用户将装置模型、关键运行信息等接入电网调度系统,建立完善设备运维管理等制度,满足电网运行"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要求[7] - 电网企业要避免粗放式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深入评估风险、定期更新风险台账、督促用户落实反事故措施[7] - 特别强调用户要持续优化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强化供应链安全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监督[8] - 对并网自备电厂提出要纳入调度机构统一管理、遵守技术规范、落实二次系统全过程技术监督,并要求投入电力系统稳定器等必要功能[8] 监督管理机制 - 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按年度核查用户涉网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对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安全的可依法采取停电等措施[9]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将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纳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9] - 开展电力用户低压脱扣配置专项排查,指导用户采取退出不必要装置、合理设置定值、优化安装位置等措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