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新发布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标志着中国油气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从“有章可循”迈向“有法可依、执法有据、违法必究”的新纪元 [3] - 该办法旨在构建“X+1+X”的现代油气市场体系,为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奠定坚实的法治根基 [3] - 新规通过明确概念、构建全链条服务规范、实施分类信息公开、增设法律责任及引入信用监管等制度升级,强化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 [6][7][8][10][11][12] 《监管办法》的出台背景 - 2019年出台的监管办法在打破垄断、提高管网利用效率方面发挥历史性作用,但随着改革纵深推进,其局限性显现 [4] - 国家管网集团成立标志着油气市场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全国一张网”运营格局初步形成,上游多元主体和下游用户对公平使用管网设施的诉求空前强烈 [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新办法是将中央精神和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监管规则 [4] - 原规范性文件受限于法律位阶,缺乏有效行政处罚手段,导致监管机构面对违规行为时效能不足,新办法升格为部门规章并增设罚则,是破解监管困境的有力举措 [5] 《监管办法》的主要制度亮点 - 首次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行权威定义,明确其内涵是向符合条件的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接卸、气化等服务,统一行业认知与监管尺度 [7] - 构建从用户注册、服务申请、容量分配到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全链条服务规范体系,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 [8] - 在容量分配环节,明确要求制定并公开容量分配实施细则,特别是在容量紧张时规定以受理时序、服务周期等为核心的公平分配原则,有效防范暗箱操作 [8] - 实施分类信息公开,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类,基础制度、价格标准等信息必须主动公开,而管网剩余能力等敏感运营信息则向已注册用户依申请公开,平衡透明度与信息安全 [10] - 增设法律责任条款,对运营企业列举9种典型违规情形,设定从责令改正到按经济损失额倍数罚款的递进式处罚,并对用户明确5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罚则,实现监管“长牙带刺” [11] - 引入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运营企业和用户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信用约束,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守信,推动形成市场化长效治理格局 [12] 贯彻落实《监管办法》的政策建议 - 需加快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如容量分配的具体规则、信息公开的详细标准、信用评价的具体指标等,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 [13] -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能源主管部门需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能力,培养精通法律、经济、油气工程和数据的复合型人才,并建设运用好能源监管信息系统 [13] - 促进行业共识与文化转型,管网运营企业需从过去的资源掌控者转变为面向所有市场的公共服务提供者,进行深刻的组织变革和文化重塑 [14]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专家解读丨深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构建现代化油气市场体系的制度基石
国家能源局·2025-10-19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