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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终止,如何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0 09:13

房产税税源信息修改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办理界面 [2] - 在税种选择处点击"房产税"下的【税源采集】按钮以进入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4] - 在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界面点击"房产税税源信息"找到需修改的房产记录并点击其【应税明细】进行操作 [5] - 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记录点击操作列的【变更】按钮修改租金相关信息 [7] - 将"变更时间"设置为合同实际终止日期例如2025年06月30日然后点击【提交】完成从租信息变更 [7][8] - 点击"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对有效期覆盖合同终止后的税源信息进行【变更】将"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改为0并设置"变更时间"为合同终止日期后提交 [9][10] 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 - 电子税务局主界面包含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及缴纳、证明开具等多个核心功能模块 [3] - 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下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等具体申报入口 [3] - 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子模块中包含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水资源税申报等专项税种办理功能 [3] 2025年重要税务申报事项 - 2025年10月1日起实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开始使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按季预缴企业从第三季度申报期开始使用 [20]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 [22] - 自2025年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 [23] 纳税申报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27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按季计征)等多种税费 [16] - 每月1日至25日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期 [16] - 2025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18] 税务咨询服务渠道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在线联系座席远程办理业务 [26] - 山西省税务局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若无法满足需求可寻求远程协助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