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1 15:05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 - 政策享受主体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或按季纳税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 - 优惠内容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 - 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4]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 - 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8] -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应缴费额50%减征 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可在应缴费额50%幅度内减征[8] - 政策执行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9] - 政策在申报时即可享受[10] 纳税信用评级规则 - 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20] - 增值税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21] - 正常原因包括享受政策性减免税 季节性生产经营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23] - 新规通过细化正常经营原因的四类情形 将经营实质与违规行为精准区分 减少对诚信经营企业的误判[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