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3 21:44

军队转业干部创业税收优惠 -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2] - 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政策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3] - 上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4]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7] - 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8] - 增值税免税享受方式为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9]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但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等七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4][15] -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7] -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7] -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月销售额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为300-500元[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