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4 16:4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 专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 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政策 片图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消费税纳税人。 享受内容 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 享受时间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持续享受。 享受条件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 申报时点 根据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办理材料 申报享受,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享受方式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 来源 | 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 | 王威 张那 刘天妮 来源 河北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