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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退平台”风暴来袭,万亿城投债何去何从?
经济观察报·2025-10-25 10:59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以来城投平台加速与政府信用“切割”,在监管政策(如“150号文”)设定的2027年6月最后期限前,必须完成市场化转型,脱离政府融资职能 [2][3][4] - 城投平台“退平台”过程涉及存量债务的妥善处理和新融资渠道的开拓,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需重新界定,而非简单割裂 [5][9][11] - 政策倒逼城投平台从依赖政府信用转向构建自身“造血”能力,业务重心需转向能产生持续现金流的市场化运营 [13][14][15] “退平台”政策背景与时间表 - 2025年8月底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150号文”,明确要求2027年6月前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零和隐性债务清零 [2][4] - 中央政治局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为政策定调 [4] - 自2023年“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出至2025年,全国已有607家发行人退出平台,2025年内有114家官宣退出 [4][5] “退平台”进展与地域分布 - 截至2025年9月26日,山东省退出平台数量最多,为28家,其中市级8家、区县级20家;江苏省次之,为19家,市级6家、区县级13家 [4] - 从化债以来整体情况看,江苏、浙江、山东退出数量居前,分别为117家、94家、81家,且退出主体主要集中在区县级 [5] - 历史上共有四轮“退平台”高峰,最近一轮(2023年至今)截至2025年8月末已有4596家平台以各种方式退出名单 [6] 债务处理与金融机构协调 - 平台退出名单需征得三分之二债权人同意,过程中需主动向金融机构说明隐性债务化解进展 [7] - 对存量经营性债务,平台公司可通过借新还旧、债务重组、资产盘活等方式进行审慎流动性管理,确保如期偿还 [7] - 金融机构对退出后的城投平台评估标准改变,将其视为一般国企,重点关注经营性现金流、有息负债和资产规模,可能要求足额抵押 [11] 城投与政府关系重构 - 城投平台退出后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能简单割裂,二者需通过明确权责边界实现规范协作 [9][11] - 案例显示,重庆城投在退出平台后成功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其业务本质和与地方政府的紧密关系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9][10] - 城投公司作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其职能定位与业务开展仍与政府规划息息相关 [11] 城投业务转型方向 - 转型核心是从重资本投入转向重市场运营和民生服务,需构建自身“造血”能力 [13][14][15] - 具体路径包括巩固基础设施运营、城市公共服务等传统业务以保障稳定现金流 [15] - 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如新能源、智慧城市、产业园区运营等,以培育新利润增长点 [16] - 有效盘活土地、房产等存量资产,通过专业化运营或证券化将其转化为持续收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