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清洁能源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联合公报
国家能源局·2025-10-25 15:03
合作背景与成就 - 中丹两国在清洁能源领域已建立长达20年的富有成效的合作伙伴关系,自2006年开始[4] - 双方通过数十次考察交流、互访以及广泛的联合研究,强化了技术与制度层面的联系[4][5] - 当前合作正积极落实《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低碳解决方案等共同优先领域推进[6][7] - 合作已取得积极进展,包括提升现有燃煤电厂的灵活性与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特别是风电和太阳能)、推动区域供热及能效解决方案发展、深化政策与市场经验交流[10] 下一阶段合作重点领域 - 2026至2029年的下一阶段合作将重点聚焦于电力市场设计、氢能与绿色储能、电力系统灵活性、电热系统耦合四大领域[9][11] - 双方致力于向国际社会展示能源转型的可行性,包括实现经济增长与碳减排并行、在推进能源转型的同时强化能源安全、以及在不损害繁荣与包容性的前提下完成能源转型[12][13] - 合作旨在树立典范,彰显务实协作对加速全球可持续能源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13] 最终承诺 - 中国国家能源局与丹麦能源署承诺在2026-2029年期间继续开展合作[14] - 此次联合公报反映了双方为两国人民、经济及全球社会利益而共同努力的共同愿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