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 - 政策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 增值税免征政策享受条件 -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 -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 增值税政策执行细节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4] - 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5]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 -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 [14] -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16] -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16]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计算 - 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计算公式为(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18] - 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已内嵌计算规则系统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19] -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 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20] - 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0] - 享受政策的个体工商户需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2] 重点群体税收扣减政策 - 相关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3] - 对于同一个人开办多家个体工商户的应当选择其中一户作为政策享受主体 [26] - 除该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变更经营者或转型为企业外不得调整政策享受主体 [27]
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7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