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35)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8 22:03
文章核心观点 - 直接用于采摘、观光农业的土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2][4] 税收优惠政策内容 - 政策面向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 [4] - 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三条 [6] 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 享受优惠的土地必须符合“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 [5]